图片展示
搜索

赠与公证

作者:兰山公证处 浏览: 发表时间:2011-08-03 15:33:00

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赠与公证可分为三种,即赠与公证、受赠公证、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公证须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赠与人和受赠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提示:
★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不能以提供服务或者权利作为赠与标的,不能以人体组织器官、禁止流通物等作为赠与标的。


    本站访问量:351683

     鲁ICP备10012371号  技术支持:临沂在线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