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司法局王珍 田海剑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防止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假报到现象,近日,兰山区司法局为辖区内的十一个司法所统一配备了人脸识别考勤设备。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至少到所在的司法所报告一次。随着社区矫正人员数量的逐年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对匮乏。有的司法所有过百名社区矫正人员,但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只有两三名。在报到的时候,极容易混淆不清,让矫正人员浑水摸鱼,有隙可乘,出现代签名乱签名的现象。
为各司法所统一配备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将有效的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在每月的报告中弄虚作假、找人替代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区司法局也能够依据社区矫正人员的考勤记录对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有效执法。